鄞州区下应街道大明路(镇岚路—白石北路)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5386(发布时间:2015-12-22)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下应街道大明路(镇岚路—白石北路)公路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5】8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 项目规模:路线起自镇岚路(钱湖一号路),南至白石北路,路线全长0.659KM,建设里程0.63KM,全线按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横断面布置为0.5米中央分隔带+2*(7行米行车道+0.25米路缘带+1.5米机非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桥涵为公路-II级,全线配套雨、污水管等综合管线。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2273.2939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不含交通信号灯)、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预计监理服务期36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5 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监理经历证明按规定在部质监总站监理企业信息库或浙江交通网站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担任副总监(或副驻地)及以上职务 3 年及以上,1960年11月1日后出生。无在建项目,企业单位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3.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2)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否则拒绝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0年7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2016年 1月 4日16时00分之前,将书面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委任的项目总监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另行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逾期未提交且未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其他资料:/。 注: 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国斌 电话:0574-87409707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徐新宇、吴芝妙 电话: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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