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峰镇绿之恋片区循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审批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峰镇人民政府。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中峰镇双河口村和庙耳沟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两个标段:AK线、BK线为一标段;CK线为二标段(详见标段划分附表),监理不分标段。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想要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项目的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且专业为市政专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4.1款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成册的将拒绝报名。 4.2 监理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4.2款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成册的将拒绝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 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时—12:00时,下午 14:3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参加报名。 4.4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监理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峰镇青草坪村 邮政编码:4423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19-286088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宾馆三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人:田姝 电 话:15997835806 竹溪县中峰镇政府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标段划分附表 标段号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最低资质要求最低业绩要求 1标段AK线、BK线路基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和安全防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一项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业绩 2标段CK线路基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和安全防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一项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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