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3850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岳湖南长沙宁大道(岳麓区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岳宁大道(岳麓区段)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湘新发改函[2015]8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岳宁大道(岳麓区段)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岳宁大道起于雷锋镇坪山,止于宁乡县汽车南站与宁乡二环线交叉口处2.3 建设规模:全长约32.93km(高新区段3.61km,岳麓区段17.74km,宁乡县段11.58km)。本项目的建设任务为包括征拆在内的岳宁大道(岳麓段)工程 2.4 工程造价:总造价约9.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亿元;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7 质量要求:合格(且观感质量达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项目工程品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先管发【2014】12号文件中规定的精品工程等级) 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岳宁大道(岳麓区段)道路工程各单项单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3.2企业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40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类似监理业绩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5 人、监理员 15 人、造价工程师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路桥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40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需配备具有隧道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厅)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3.4.5 拟任造价工程师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4.6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3.4.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则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交通运输部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则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类似市政工程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市政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有效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 年 12月 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 年 12月 29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5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湘江新区门户网》 www.csxdq.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4.2.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
报名期限: | 2015/12/25至 201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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