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39551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南招[2015]第005号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4]2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该项目路基土建、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环保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顺昌县,桩号为K+000,终点位于邵武市张家际村,桩号为K66+874,全长?xml:namespace> 本项目路基土建、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环保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共36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36月(准备阶段2月,施工阶段34月), 缺陷责任期阶段24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每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每个总监办下设4个监理组(原则上一个路基土建合同段为一个监理组)。 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 甲 级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此次招标的施工监理共2个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监理合同段。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在2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同时被评为第一名时,按合同段顺序确定中标合同段。如果施工监理单位有参加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投标,且所参加的试验检测服务投标标段与施工监理投标标段所辖施工合同段相同,并同时被评为第一名时,优先确定为施工监理标段中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服务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总监姓名,以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监理单位,其业绩不做公示)。 2.7投标人近5年以来,按一个合同段独立成功完成总长 2.8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2-2014),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600万元人民币。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12 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1 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入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首页,在“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栏目下点击“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选项进入页面下载、购买《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4修编版)》及《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施工图纸简本》的PDF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施工图纸简本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6 年1 月7日 10时00分,集合地点: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二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6年1 月7 日15时00分,地点:邵武财富花园酒店,邵武市福寿路国税旁(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自备用于现场踏勘的车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4.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南平招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农商行八楼地址:南平市创世纪二期6#1602室 邮编:353000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shunshaogaoshu@163.com电子邮箱:819705256@qq.com 电话:0599-6226011电话: 0599-8880052 传真:0599-6226013传真:0599-8880053 联系人: 招标人: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15 年12月28日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账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作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图纸。 4、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5、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
||||||||||||||||||||
报名期限: | 2015/12/28至 2016/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