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沙区南部滨海文化生态旅游区(十四涌~十九涌)主干道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4】647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南沙区南部滨海文化生态旅游区(十四涌~十九涌)主干道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4】647号文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南沙区南部滨海文化生态旅游区(十四涌~十九涌)主干道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工程名称:南沙区南部滨海文化生态旅游区(十四涌~十九涌)主干道绿化 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498786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137518570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工程概况: 项目实施范围为新垦镇298县道十四涌—十九涌段,包括南沙港快速新龙出口红钢路,总长度约6.4公里,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沿线绿化改造、景点打造、人行道升级等。升级改造面积约15.4万平方米,项目工程费用约为3013.38万元,总投资约为3504.95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工程规模: 项目实施范围为新垦镇298县道十四涌—十九涌段,包括南沙港快速新龙出口红钢路,总长度约6.4公里,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沿线绿化改造、景点打造、人行道升级等。升级改造面积约15.4万平方米,项目工程费用约为3013.38万元,总投资约为3504.95万元。 3、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编制工程相关的材料检测的技术方案和工作大纲。 4、监理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6年 1 月 5 日至2016年 1 月11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其余资料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在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注:类似工程是指: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经招标单位确认的完工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8786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三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按照《 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标段工程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招标人行政处罚时间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