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鄂尔多斯市本级安排 鄂托克旗森林植被恢复费村村造林绿化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B00926-2015 2015年鄂尔多斯市本级安排鄂托克旗森林植被恢复费村村造林绿化项目已经鄂林发[2015]276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所需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招标人为鄂托克旗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其他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2015年鄂尔多斯市本级安排鄂托克旗森林植被恢复费村村造林绿化项目 2、招标内容:2015年鄂尔多斯市本级安排鄂托克旗森林植被恢复费村村造林绿化项目人工造林工程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 4、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需具备农林生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01月0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四楼大厅招标四部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态监理资质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监理资质。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账 号:5831200001819100027214 行 号:30419100210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16年01月20日上午9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旗林业局 联系人:吕森 电 话:0477-62124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联 系 人:祁晓光 王利平 电 话:0471-3313227 电子邮箱:nmchz@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