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192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该企业注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总监;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内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设网在线填写,http://www.stjs.gov.cn);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 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 7.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一律拒绝报名:(1)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2)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3)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报名期限: | 2016/1/4至 20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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