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245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监理; 2、建设规模:绿带总长约905米,总面积约76593.26平方米(以国土部门测绘成果为准)。总建筑面积1373.68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铺装面积16886.1平方米,绿地面积58386.44平方米,停车场面积870平方米。工程费用约3800万元; 3、招标范围:完成隆平新区杉木路绿带项目的施工监理,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自筹; 8、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20日历天(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监理项目服务期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9、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只有2个担任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5、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7、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9、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总监)、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
报名期限: | 2016/1/5至 201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