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484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星月路道路工程第2合同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星月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2]1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星月路道路工程项目第2合同段(K4+040-K5+392)西起金星大道,东至滨江南路,全长1.35公里,城市主干道,路幅宽度为42米,设计速度60km/h,投资额5827万元。 1、项目名称:星月路道路工程第2合同段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4、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5、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3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内容为望城区星月路道路工程第2合同段道路、排水、绿化、亮化、交通设施、市政综合管网等本项目涵盖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以及部分项目管理任务(具体以工程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且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在长沙地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包括本项目),不允许有外地(指长沙地区以外的地方)在监项目或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4、拟任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最低配备为5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2015年6月-2015年11月)的社保证明。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5、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星月路道路工程第2合同段工程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星月路道路工程第2合同段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长沙市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将疑问上传至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6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电 话:0731-8808285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联系人:熊先生电 话:0731-84515046 |
报名期限: | 2016/1/8至 201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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