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5]第292号 开标时间:2016-02-03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北段连南港大道东段工程和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北段连南港大道东段和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项目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设计审批机关名称)以融(江阴)发改审批[2015]11号及融(江阴)发改审批[2015]1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PPP投资人为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北段连南港大道东段位于福清市江阴镇北部,由江阴大道北段及南港大道东段构成;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起点与现状新江公路平交相接,向西北沿规划的港区大道展线,终点接规划江涵大桥江阴岸接线。 1.2项目的规模:江阴大道北段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线自北向南,南起于现状南港大道(修建起点JYBK0+070),止于天马路(修建终点JYBK1+200),设计车速40km/h,规划红线宽度40米,受两侧用地限制,实际修建宽度36米,双向4车道,实际修建长1130米;南港大道东段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线自西向东,西起于规划江队大道中段(修建起点NGK3+240),止于江阴大道北段(修建终点NGK4+030,含与江阴大道北段交叉口),设计车速40km/h,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4车道,实际修建长79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约3000万元。 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50米,总长3.17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约30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3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其中江阴大道北段连南港大道东段工程施工阶段8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不计入监理服务期。 1.4 本次招标为一个监理合同段(JL3),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并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1.5 监理范围及内容: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北段连南港大道东段和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工程施工,道路、排水(雨污水管道)、路灯照明(迁改)、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若无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须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且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进行试验检测服务,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及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成功完成高速公路工程或总长5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普通公路路基及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经验。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6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感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一层。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一套)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2月3日8时30分至2016年2月3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至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交通运输局六楼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591-85157257 传 真:0591-852525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王清清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清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591904286710999 用 途: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北段连南港大道东段和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江阴北段西段监理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