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668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湖北黄石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VII号矿体1号点保护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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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5〕A2443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VII号矿体1号点保护工程监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6】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VII号矿体1号点保护工程监理 。 三、采购内容: 1. 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VII号矿体1号点保护工程监理(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2、预算价:15万元 。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询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2. 监理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遗址类)。 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已完成类似文物保护工程监理项目(指单项项目10万元(含)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5.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注: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见第六章) 六、询价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受理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4室(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5897774951 联系地址: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714-3188077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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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3至 2016/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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