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965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新街河河道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工程(花都湖)-环境建设工程部分第三期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 根据花发改基【 一、项目名称:新街河河道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工程(花都湖) 联系人:徐工?xml:namespace>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前期服务机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 七、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1 月25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月29 报名时间:上午: 9:3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投标报名费为100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xml:namespace> 5、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 十四、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 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年 |
报名期限: | 2016/1/25至 201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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