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市区段)绿化施工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 LYJT20160101790 2、备案号: 苏交建备LYJT[2016]0013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LYJT20160101790 审批 苏发改基础发[2012]547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LYJT20160101790001 310LH-JL标段 2016-02-15 15:00 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 6、专业: 绿化 招标种类: 监理 7、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起于浦南镇浦北村204国道与310国道交叉处,止于乌龙河南岸浦南镇与东海县黄川镇交界处,全部位于浦南镇境内。全长9.4公里。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Okm/h;起点与规划G204共线段(1.4km)路基宽33.5m,设计速度10Okm/h。路面类型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 本次监理项目对应施工标段情况如下: 对应施工标段主要工作为上述路段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连云港市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市区段)主线路段9.4km范围内的2m宽中央分隔带以及道路两侧边坡等红线范围内的绿化施工。其中,中分带面积约16648m2 ,边坡面积约59241 m2,绿化总面积约75889 m2。 计划工期:2016年2月25日开工,2016年4月30日前完工。 2、监理服务期 310LH-JL标段:监理服务期约2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10LH-JL标段:具体范围为上述对应施工项目。 计划开工时间: 2016-02-25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4-3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邱海峰、伏龑 025-87715121 025-87715110 上午工作时间: 8:3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1-20 16: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1-27 23:59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条件: 2011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过类似景观、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在最近一年度年检合格;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申请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申请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在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监理项目负责人(正职) 其它条件: 无 (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递交投标文件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申请)。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1-20 至 2016-01-28 地点: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2-15 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310LH-JL标段 600 2016-01-28 17:0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20006687018010001618 银行编码: 交通银行 分支行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南京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说明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1、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1.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1.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1.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申请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1.5、申请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1.6、申请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1-7698。 1.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16:30时至2016年1月27日23:59时。 1.8、按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 1.9、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其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保证金收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会现场开具。 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