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洹河项目区凤凰山小流域201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列入林州市洹河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加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L2016JL005 采购编号:LCGG2015-298 2.2项目概况: 林州市洹河项目区凤凰山小流域201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约856万,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3平方公里,涉及城郊乡内魏家庄、宋家庄等八个行政村,主要措施有基本农田、经济林、封禁治理、旱井水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林州市城郊乡境内 2.4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4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项目监理的能力; 3.5 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3.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6 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24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4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注意事项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已经运行,潜在投标人须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或拨打电话0372-3387737咨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0372-6591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98853265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电 话:0372—6812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