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5-516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世界雕塑艺术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和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世界雕塑艺术博物馆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博物馆一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0平米,总建筑面积18858.4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新建博物馆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4预计监理服务期:2016年 4 月 1 日至2017年 6 月 30 日。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518号,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园区东南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建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建项目监理业绩。其他人员要求至少土建专业2人(其中1人有外幕墙监理工作经验,由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给排水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电气专业2人、市政专业1人,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证书;造价人员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吉林省外企业须到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 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监理窗口或网上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并从招标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我爱我家小区9-103室)购买。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二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我爱我家9-103室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0431-84753696 81104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