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河发改基[2006]27号、河发改基[2006]28号、河发改基[2006]30号、河发改基[2006]32号、河发改基[2006]33号、河发改基[2006]34号、河发改基[2006]35号、河发改基[2006]37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河源市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基[2006]27号、河发改基[2006]28号、河发改基[2006]30号、河发改基[2006]32号、河发改基[2006]33号、河发改基[2006]34号、河发改基[2006]35号、河发改基[2006]37号文批复核准,招标人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河源市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4、工程规模:河源市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人行道板砖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计:道路总长约8900米、道路面积约8.3万平方米,雨、污管网总长约6300米,箱涵约348米、绿化面积约13.6万平方米。总投资估计约7600万。 5、工程监理费:约106.4万元 6、监理服务范围:河源市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7、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满为止。 8、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不得少于6人(一人一岗),必须至少包括以下人员: 3.1总监理工程师1名(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作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资格要求:必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资格要求:市政或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3.4、监理员3名(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职称或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注: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均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9:00~11:0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16: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和东路85号)。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其他人员资料:(1)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须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须提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监理员3名须提交工程类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及封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21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月25日9:00至2016年1月29日16: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4010 1125 0000 0000 25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709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根据《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6年1月29日16: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潜在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于2016年1月29日16:30前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和东路8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yggzy.com/)”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81160639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1343768481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1-25<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