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017 项目名称: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招 标 人: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0813-4730696 代理招标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玉林市建安街63号(第四加油站旁) 代理联系人:陈志梅 联系电话:0775-2691027
工程概况: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建设规模: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200t/d(其中一期为 800t/d),全年处理垃圾量为 43.8 万吨(其中一期 29.2 万吨);配置 3×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 2×12MW垃圾电站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全年发电量1.563×108 kwh/a(一期 1.042×10 8 kwh/a),全年上网电量 1.245×108 kwh/a(一期 0.824×10 8 kwh/a)。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 建设地点:广西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玉石公路旁)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6-1-25 至 2016-1-29 标书购买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二号楼四楼)
附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1.2业绩要求:2012 年至今完成1个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项目(类似工程应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复印件为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区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监工程证明文件。 1.5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开标前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原件。 1.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业绩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