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GX160001-02FG项目名称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2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BGX160001-02FG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5]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32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932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区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规模:侨谊路起点永新路,终点高新北路,长约810米,道路红线宽24米;侨康路起点永固路,终点蓝海路,长约580米,道路红线宽24米;蓝海路起点永新路,终点高新北路,长约1000米,道路红线宽24米。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的新建;土石方工程;道路箱涵工程;行道树、植被绿化及养护等;道路照明及相关配电防雷接地;雨、污水管道新建;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交管预埋管线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监理范围包括: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5、监理合同估算价:106.27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600.00万元)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规模:侨谊路起点永新路,终点高新北路,长约810米,道路红线宽24米;侨康路起点永固路,终点蓝海路,长约580米,道路红线宽24米;蓝海路起点永新路,终点高新北路,长约1000米,道路红线宽24米。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的新建;土石方工程;道路箱涵工程;行道树、植被绿化及养护等;道路照明及相关配电防雷接地;雨、污水管道新建;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交管预埋管线设施等。 监理范围包括: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7、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无。 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总监(满分4分) 1、总监为国家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为省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总监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其他专业不得分。(以注册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上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二、监理组其他监理人员(满分15分) 1、道路或市政工程专业1名,为国家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监理工程师得1分。(以注册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上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给排水专业1名,为国家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监理工程师得1分。(以注册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上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地质专业1名,为国家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监理工程师得1分。(以注册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上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电气专业1名,为国家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监理工程师得1分。(以注册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上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5、安全人员1名,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得2分(以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为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造价工程师1名,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造价员资格的得1分。(证书以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注册证书扫描件为准) 7、见证取样员1名,具备市政专业见证取样员证书的得2分。(见证取样员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岗位证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8、监理员及资料员共2名,为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满分1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三、监理设备(满分5分) 现场配备水准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保护层厚度检测仪的得5分,少一项扣1分。(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四、监理投标报价(满分44分) 1、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06.27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不得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3、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五、类似工程业绩(满分8分) 1、企业业绩4分 自2011年1月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的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所示为准,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总监业绩4分 自2011年1月以来项目总监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的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所示为准,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为相同业绩。 六、监理大纲(满分24分 ) 1、监理大纲符合规范要求,内容齐全。应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实施程序,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内容(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 2、工程质量控制方案(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 3、工程进度控制方案(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 4、投资控制方案(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 5、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及合同信息管理控制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 6、监理组织机构合理,岗位职责齐全,有保修期监理方案(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 7、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 8、针对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 9、“治污减排、扬尘控制”监理控制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 累计得分100分 注:1、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注册证书扫描件为准,监理人员专业以相关证书中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符不得分。 2、所有监理人员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均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凭证,公证件无效。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4、总监与监理人员每人仅能参加一项打分,不得重复得分。 5、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监理大纲、总监、监理人员、监理投标报价、监理设备、监理企业业绩、总监业绩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总监、监理人员、监理投标报价、监理设备、监理企业业绩、总监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监理大纲为暗标,由各评委独立评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6、a.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b.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7、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所携带材料,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不完整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为所报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 7、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1月26日11时44分到 2016年2月2日11时4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16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恽虹、鲍雪婷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69656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27765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