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浮 招字[201 6 ]第 03号 经浮发改字【2016】23号文批准,浮梁县滨江西路及朝阳西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招标内容及范围、标段划分: 1、工程概况:拟建的地点位于浮梁县滨江西路及朝阳西大道。道路改造全长约3249.4米,其中滨江西路1849.4米,朝阳西大道14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投资约4934.3万元,监理费率为1.0%,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施工工期约150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招标内容及范围:浮梁县滨江西路及朝阳西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行为; 3、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如下,并提供以下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岗位证书原件; 执业资格专业职称岗位人员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师(工程类)总监理工程师1人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师(工程类)总监代表1人 省级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师(工程类) 2人 监理员 2人
4、具有相应的检测、试验、测量工具和设备; 5、本项目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要求: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劳动聘用合同,拟派驻的本工程总监的职称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参与本工程的其它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投标报名人拟派的总监2011-2015年度监理过相类似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规模投资金额不小于 395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同一工程以下资料中的二种: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监理合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上述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四、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1月27日,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7日至 2016年2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 9:00-11:30分;下午 14:30-16:30 分,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报名资格后审材料费用400元。 五、受理报名人名称:浮梁县滨江西路及朝阳西大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部 招标人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3517987650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07980258 报名地点:浮梁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浮梁县滨江西路及朝阳西大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部 2016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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