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5364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红安县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市政、道路、绿化、河道、板块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红安县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市政、道路、绿化、河道、板块施工监理招标中心编号:HAJ201600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安县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市政、道路、绿化、河道、板块施工监理招标(招标编号:HBCZ-1617046-160068),项目业主为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红安县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市政、道路、绿化、河道、板块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红安县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工程建设内容为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HAJ2016008-1:一标段: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市政、道路监理,施工工程概算约8634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HAJ2016008-2:二标段: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河道、板块监理,施工工程概算约3271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HAJ2016008-3:三标段:新型产业园2016年度绿化监理,施工工程概算约116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监理服务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委托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控制价: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上述项目各标段工程概算总额的1%,各投标单位报价不能高于其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至少已完成一个概算总额约10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3.5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 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如投标人同时投几个标包,按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就不再参与随后标包的评审排名,最终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5.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5.3 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60000元、二标段¥60000元、三标段¥22000元)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中心备案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中心备案编号:HAJ2016008。 5.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后报名单位不参加该项目投标,须在下载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参加投标的理由),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6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收取(现金)。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3月3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参照上述文件要求,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及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与,项目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6.2开标时间为2016 年3月3日9 时00 分。 |
报名期限: | 2016/1/27至 20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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