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二道区市政道路小修维修项目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16002
本招标项目2016年长春市二道区市政道路小修维修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 以 长城乡联【20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及总投资:2016年长春市二道区市政道路小修维修项目工程,投资额约 1000万元。 2.2招标范围:二道区七条城市主干路以外,辖区内市政道路小修维护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服务期:1年(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整体验收结算结束,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有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且无在建项目。 3.3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监理企业需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财务领域5A1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 5.3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姜工 电话:0431-860299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联系人:刘贺 电话:0431-85370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