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宁和广场景观改造工程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15]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宁县县城,宁和街以东、迎宾大道以北、永康路以南、高级中学以西。
2.2项目概况:永宁县宁和广场景观改造工程改造总面积73776㎡,主要包括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硬化铺装、园林景观小品及服务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永宁县宁和广场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 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等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 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宁县
联系人:周利兵
电 话:1399531200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刘林、姬文进
电 话:0951-5969396、59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