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江河东段环境整治工程(中原大道至蔡州路)北岸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6-082 1.招标条件 练江河东段环境整治工程(中原大道至蔡州路)北岸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练江河北岸(中原大道至蔡州路)段长约0.74公里,河岸规划宽度80-230米,绿地总面积约10.56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5.25万平方米、苗圃面积约5.31万平方米。项目投资概算约180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练江河东段环境整治工程(中原大道至蔡州路)北岸绿化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练江河东段环境整治工程(中原大道至蔡州路)北岸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3施工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养护期12个月。 监理标段计划工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具有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一项。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项目部人员至少有两名具有园林专业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学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总监注册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在近一年内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2016年 3月 3 日至 2016年 3 月 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由投标申请人派人员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预定招标文件。预定时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135657130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6-2680021 代理人:徳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269825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2016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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