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新城启动区水务工程-高丰泵站枢纽工程(河涌和景观部分)监理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5】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东海街道站南路南侧出口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新城启动区水务工程-高丰泵站枢纽工程(河涌和景观部分),本项目为III等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高丰泵站的配套河网工程以及绿地景观工程。河涌部分包括新建河涌三条:①大棉涌干流一,沿站南路至泵站,长约760米,渠面宽50米;②大棉涌干流二,从南丰大道至站南路,长约1363米,渠面宽46米;③北分流渠,南丰大道至大棉涌干流,长约958米,渠面宽20米等。绿地景观部分包括建设泵站建筑物周边绿地景观,河道景观和河涌两岸绿地景观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算,至三水新城启动区水务工程-高丰泵站枢纽工程(河涌和景观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且签订移交使用协议、质保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三水新城启动区水务工程-高丰泵站枢纽工程(河涌和景观部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5本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监理费暂定价的计算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本工程建安费约为7000万元。监理费暂定价为166.57万元。监理费投标折率范围为80.00%-100.00%(含80.00%和100.00%),投标报价折率不在投标折率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工程监理费及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等任何变更而调整。 2.6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按中标价及图纸承包,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或工程投资变化,监理费均不予增加。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施工要求及工程施工报建、相关行政审批等要求。 2.8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服务发票。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其基本信用信息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有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年审有效期、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等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人员等要求。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及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人员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的相关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a) 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b) 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c) 监理员: 3 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5 年 8 月至2016年1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的相关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拖欠农民工资的不良记录(若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2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3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 12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 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6年 3 月 2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的交易员未能通过身份认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交易员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场路4号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3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陈小姐、李先生 电 话: 0757-87715020 电 话: 0757-87793282 传 真: 0757-87715060 传 真: 0757-8779328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hzss8779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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