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师150团西古城镇镇区垃圾处理项目已由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13]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八师150团西古城镇镇区垃圾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址:八师150团西古城镇16连 2.3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38871.4㎡ 2.4 结构类型: 层数: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工程的范围如下: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企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工程注册证、职业资格证(注册执业);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9日止,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 编:832000 联系人:罗华静 联系人:朱海英、王文隆 电话:0993- 电 话:18199667899、14709932629(办) 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