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华白沙溪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廊桥-白沙大桥段西岸)及西侧污水干管一期工程监理 ,已由 金华市婺城新城区经济发展局金婺新经【2015】06、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为3855万元,其中白沙溪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廊桥-白沙大桥段西岸)工程约3300万元,白沙溪西侧污水干管工程一期约555万元。其中景观工程:白沙溪下游重点段,北至宾虹西路,南至廊桥。设计范围全长约1.48公里,设计面积约 12.71公顷。其中绿化面积约 4.21公顷,水域面积约 4.40 公顷;污水干管工程:长度1560米,主干管管径D600、D800; 2.2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新区白沙溪西侧及金华白沙溪两侧(廊桥-白沙大桥段西岸); 2.4 计划工期:施工期另加三个月服务期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总监应具备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证明材料为准),且无在监工程。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开标的,按3.6.2操作; 3.6.2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前一日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 3.7投标人还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 月 18 日14 时3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3月18 日14 时 30 分,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城新城区临江东路创新大厦10楼 地 址:金华市安文路215号2楼 联 系 人:杨镇 联 系 人:龚江伟 联系电话:13806787073 联系电话:15657911989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0
2106年3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