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高新区(南区)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及暖房子等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319-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长春高新区(南区)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及暖房子等工程监理;已列入长春高新区2016年建设计划,并获得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6年长春高新区(南区)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及暖房子等民生、应急工程监理。 2.2 招标内容:划分2个标段 1标段:为2016年长春高新区(南区)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梁、泵站等市政设施、照明设施、交通设施维护,标线施划、回迁小区绿化改造工程、暖房子等工程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标段:为2016年长春高新区(南区)绿化养护工程,即高新区(南区)范围内的街路树木补植、浇水、修剪、枯枝处理,施肥、除杂、病虫害防治及临时发生的紧急情况管理和绿化地恢复工作等绿化养护工程提供施工阶段监理。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1、2标段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资金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 2.6 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8 工程计划投资:1标段估算8000万元;2标段估算11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须派出3名总监理工程师,其中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另2名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 3.2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任意标段投标,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B室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3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3 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长春高新区 联系人:王野 电话:0431-870190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