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104120150089招标备案号:12212016033004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园区监理[2016]030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渤龙湖科技园2016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行道树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发改立项[2015]43号、津高新审投准[2016]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5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渤龙湖科技园2016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行道树工程。本次招标规模约12.6万平方米,投资额约为5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渤龙湖科技园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渤龙湖科技园2016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行道树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包括康泰大道、高新五路(康泰大道-惠仁道)、高新五路(创新大道-惠才道)、惠仁道(高新六路-高新五路)、创新大道(汉港路-高新六路)、神舟大道(汉港路-高新七路)、星光路(神州大道-日新道)、辰光路(神州大道-日新道)、日新道(汉港路-高新六路)、规划次干路十三(天环-规划次干路五)、规划次干路五(次干路十三-规划次干路十二)、中心庄路(港城大道-规划次干路二十四)、规划次干路二十四(中心庄路-天环)、规划次干路二十一(高新一路至津汉支线)、高研道(高新二路-津汉支线)、明新路(高研道-高泰道)、齐新路、风光大道(福新路-明新路)共计18条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行道树绿化,面积约为12.6万平方米。投资额约5500万元。监理范围: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 的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6年04月11日 至 2017年07月2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6年04月11日 至 2016年07月2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6年07月21日 至 2017年07月2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8、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3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16日至2016年03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418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待定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9层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邵莹莹 电话:24839932 传 真:2483993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贡宁 电话:23708721 传 真:23708721 日期:2016 年 3 月 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