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中山南路(石河子路—哈密路)道路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114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吉市中山南路(石河子路—哈密路)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7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中山南路(石河子路—哈密路) 2.工程规模:第一标段(中山南路K0+000-K0+920):道路长度920米,红线宽度50米;第二标段(中山南路K0+920-K1+855):道路长度935米,红线宽度50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CJS201603164223138005昌吉市中山南路(石河子路—哈密路)道路工程(监理)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招标;2016/04/28至2016/07/26,总工期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3/17 10:00:00至2016/3/21 19:3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10:00时-2016年3月21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60193;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3月17日10:00—3月21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 开户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晓东联 系 人: 闵镜洁 电 话: 18997828784电 话: 0994-289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