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农业高新区生态科技城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6/3/17公告号:东农高公招字【2016】3号 项目名称:东营农业高新区生态科技城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东营农业高新区生态科技城智慧路以南,花苑路以北,紫薇路以东,枌榆路以西。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其他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其他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额:4079万元工程造价:4079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东营菁华现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主任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55467789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东营菁华现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朱主任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554677899 招标代理单位: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先生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530546067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菁华现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菁华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 工程名称:东营农业高新区生态科技城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智慧路以南,花苑路以北,紫薇路以东,枌榆路以西,总景观面积242026平米。施工内容包括碱土清运、湖体开挖、石材铺装、木栈道、苗木种植等。施工计划投资约40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79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工程地点:东营农业高新区生态科技城智慧路以南,花苑路以北,紫薇路以东,枌榆路以西。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标段1:施工/平方米其他 标段2:监理/平方米其他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施工园林企业应取得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贰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的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1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市政资质证书副本、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外地施工园林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5月1日(含)至2016年2月29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监督机构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纪工委、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0907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8时30分 - 2016年3月21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