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滩湿地公园清淤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银滩湿地公园清淤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发〔2016〕15号文批准建设,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生态建设管理局的全权委托,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银滩湿地公园清淤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银滩湿地公园; 建设规模:新建沿河步行景观带、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设施、景观绿化的提升工程、无障碍通道的提升工程、公园内清淤工程等;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投资:1977.8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有高级职称,近三年(2013年01月至2016年01月)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必须在甘同类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经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以近两年(2014年01月至2016年01月)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准。 4、外省监理企业须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备案须知》的规定到甘肃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开标时提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网上报名,投标人须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 请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 至 2016 年3月22日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7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2开标厅。 (2)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区生态建设管理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5号 联 系 人:李承军 电 话:13893345224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83号 联 系 人:张星海 电 话:13609343066 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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