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川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6] 29号文件《延安市水务局关于洛川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市、县配套资金。项目计划投资1109万元。招标人为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I标项:改造提高8000亩; 施工Ⅱ标项:土壤改良培肥地力3000亩; 施工Ⅲ标项:田间设施配套新建渠道(含暗管排洪渠)19.64㎞,配套面积3000亩。其中老庙镇余村新建渠道4.06km,配套面积620亩;老庙镇板湖村新建15.58㎞,配套面积2380亩。 监理标项:洛川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施工Ⅰ-Ⅲ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及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时间及应提供的材料:投标申请时间及应提供的材料: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项目总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盖公章)留存。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4 月7日至4月11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08:30~11:30,14:30 ~17:30,已提交投标申请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在延安市宝苑大厦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壹仟元整/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安市建设网》、《各界导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www.sntba.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地址:洛川县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1-3634391 代理单位: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南桥宝苑大厦1006室 联系人:张燕 电话:0911-2980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