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6/3/28公告号:东区建招公字【2016】24号 项目名称: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25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729.194492万元工程造价:729.194492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对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路段两侧8-27.5米宽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全长约1061米 计划文号:东区发改立字【2016】18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女士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46-822227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女士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46-822227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周女士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80171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街道财政统筹安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 工程规模: 对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路段两侧8-27.5米宽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全长约1061米; 计划投资:施工:7291944.92元,监理:220000元; 计划工期:25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 施工为一个标段。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路段),详见施工图纸;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标段1: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施工对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路段两侧8-27.5米宽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全长约1061米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2: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工程监理对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路段两侧8-27.5米宽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全长约1061米黄河路街道蒙山路(黄河路至北一路)绿化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含以上)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系统页面的网络打印件、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网上打印凭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17时前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 、监督机构 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8203692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8时30分 - 2016年4月1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