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漓江路绿化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中心的委托,就虞城县漓江路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 【2016】033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虞城县漓江路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开标时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日期为发出公告之后,查询内容:企业本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虞城县木兰大道与漓江大道交叉口南300米路西:虞城县农村信用社往南约150米路西)报名。 4.2报名须知: 1、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证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监理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证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 年3月30日至 2016年4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虞城县木兰大道与漓江大道交叉口南300米路西:虞城县农村信用社往南约150米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70587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737902623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