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湍北区灵山路(北京北路-南邓公路段)建设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邓州市 2.3工程概况:监理费用总造价107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二年(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 (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授权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二年(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工期及质量标准 4.1 工期要求:180天。 4.2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报名时间与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等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整,于开标3日前由企业法人基本账户转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邓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邓州市交通路20号 电话:0377-62119006 15538765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