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城外国语学校风雨操场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外国语学校风雨操场智能化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20 万元。 (3)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外国语学校风雨操场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自2016年9月(含9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原件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7、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4月5日8:30时。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9:00时。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306室,电话:0515-68086088。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元(¥350元整),其中专用光盘费用5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 http://www.ycedz.com),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9、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至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 帐号:32001735336059090909,联系电话:0515-89020822联系人:孙陈娟),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完全一致,且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招标人帐户。 10、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公室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1个月,同时所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11、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2、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68086050、68086066。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沈晨 联系人:刘文景 联系电话:0515-89020836 联系电话:0515-68668032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6室 嫩江路10号(雨露花园西门新城公司办公楼603室) 时间:2016年4月 网址:http://www.jsrhzh.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