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竹溪县蒋家堰莲花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5]95号文件的批复,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于2016年4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因监理标段投标报名家数不够法定开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蓄水池5口,沉沙池4口,截水沟0.776 km,排水沟0.907km,田间道路1.03 km,封禁标牌2个,封禁治理139公顷。 2.2招标范围:竹溪县蒋家堰莲花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3.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往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均必须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工作人员必须为拟投标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均需出具社会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 7 日至2016年4月 13 日每日上午8:30分~12时,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除外),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检察院投标企业档案查询证明;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鲜章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26 日9:00,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www.zhuxi.gov.cn)、《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tb.zhux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荣 电 话:18062183522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钱迎阳 电 话:0719-2726921
竹溪县蒋家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