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凤山森林公园2016年绿化项目监理询价采购函 采购编号:XXCG-160206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就萧县凤山森林公园2016年绿化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项目与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萧县县城北侧凤山森林公园。 2、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 3、监理内容:项目绿化区总面积约:2376.6亩。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和资质证等原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农林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认可本询价公告中的各项约定。 三、资金预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监理费用预算:15万元。 四、报价方式和时间: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10:00时至10:30将报价资料和投标资质原件(副本)送达至萧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室。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 超出规定时间的投标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如果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资金预算,将取消本次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资金预算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投标单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并注明费率。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本采购项目询价小组将根椐符合本询价公告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1、签发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在三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本次成交结果予以确认。 2、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采购合同在采购人所在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八、本次采购事项联系: 1、询价文件询问和质疑: 联系人:梁德阳 李华 联系电话:0557--5018656 2、询价采购技术咨询: 联系人:张卫华 联系电话:17755759959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7日 附件 : 供应商投标报价承诺表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贵方于2016年 4月7日所发布政府采购询价公告,我单位对本次询价采购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完全响应,在认真参阅了“萧县凤山森林公园2016年绿化项目监理询价公告并进行现场勘查后,根据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我单位自愿投报该项目,愿以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完成上述监理。我公司承诺如果中标,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采购询价公告约定的内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认真全面履行合同。 供应商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