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城镇周边及乡村重要节点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60407018 阿坝-汶川县 2016年04月07日发布 2016年04月12日15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汶发改【2015】9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汶发改比备案【2016】 13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项目名称 汶川县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城镇周边及乡村重要节点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汶川县威州镇、三江乡、克枯乡 实施时间 2016年04月至2016年12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工程实施总面积171.89公顷,建设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城镇节点生态林营建,建设规模为36.59公顷,其中威州镇七盘沟8.69公顷,布瓦村堡子关27.9公顷;二是乡村节点生态林营造,建设规模为131.7公顷,其中克枯乡25.61公顷,威州镇17.6公顷,三江镇88.49公顷;三是生态边坡工程造林,建设规模为3.6公顷,位于威州镇都汶高速汶川出口对面山体;四是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宣传牌3座,建设围栏4000米。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报建、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汶川县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城镇周边及乡村重要节点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现场抽取时带好除第六条要求资料外,还需带好本次比选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比选申请人近三年至少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林草植被恢复工程)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2、a.要求总监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农林工程以及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监理证书原件),总监职称要求为林业高级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 ; b、本工程实行压证管理。3、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支付比选保证金及比选项目名称并将银行转帐凭证于随机抽取时间之前送到或传真给比选人。4、现场抽取时需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总监到场,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4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4月12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汶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汶川农业银行威州支行 账 号:22-60020104000655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监理1E.固定价/19.620.9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04月1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地 址: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邮 编:62300 联 系 人:张俊 联系电话:0837-6252662 传 真:0837-6252662 电子邮件(E-mail): 2016年04月07日 (公章) 1.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2.Jpeg格式施工图 3.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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