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XG-G2016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神垕镇文化公园建设和肖河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禹财公开采购2016-96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神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神垕镇文化公园建设和肖河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禹州市神垕镇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神垕文化墙附近建设占地约100亩的文化公园,用以增加古镇景区服务配套设施和贯穿古镇的肖河进行全域生态化治理,打造古镇内的湿地、绿肺等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咨询服务。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 工程概算:约 13000万元 2.7 监理周期: 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技术类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个(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 年4月11日至2016 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 ,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至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20房间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 (2)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 (3)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个(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 (4)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禹州市神垕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86113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1666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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