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放路等道路绿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解放路等道路绿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新解放路等道路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解放路等道路绿化项目 2.2招标编号:BZGK160328 2.3标段划分: 监理:新解放路等道路绿化项目监理 2.4建设地点及内容: 新解放路(金明大道-集英街段)道路绿化、完善夷山大街(金耀路-东京大道)行道树等 2.5投资总额:40万元 2.6项目规模:约1000平方米及行道树 2.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 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5013室 9 号窗口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371-22392275 电 话:0371-23388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