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满城片区环境景观绿化一期工程已经由(“奇发改 [2015]1020号文件文件”)备案。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奇台县满城片区环境景观绿化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奇台县 2.工程规模:满城片区景观绿化,总面积6.95公顷。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QTX201604131041138361奇台县满城片区环境景观绿化一期工程监理满城片区景观绿化,总面积6.95公顷。监理招标;2016/05/20至2016/11/30,总工期19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4/14 10:00:00至2016/4/18 19:3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 14 日10:00时-2016年4月 18 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CJ20160246监理投标保证金3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 4月14 日-2016年 4月18 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监理1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博联 系 人: 徐亚丽 电 话: 13999341022电 话: 0994-2345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