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8079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城区道路网工程、岸线景观工程、湖内清淤防渗治理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城区道路网工程、岸线景观工程、湖内清淤防渗治理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201610 2.3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县城区东部 2.4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4.56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建安费总投资约7.5亿元。包括:1)道路建设工程:(1)漉浦东路及延伸段:路幅宽36米,道路长1880米;(2)环湖中路:路幅宽34米,道路长1450米;(3)环湖西路及延伸段,规划十六路、津口东路、规划七路、规划五路二期、环湖南路,路幅宽24米,道路长8860米;(4)规划十一路,路幅宽20米,道路长550米;(5)规划三路二期、规划四路、规划六路,路幅宽18米,道路长2720米;(6)规划二路,路幅宽15米,道路长200米;(7)规划八路、规划九路、规划十路、规划十二路、规划十五路、规划十七路,路幅宽12米,道路长3020米。2)岸线景观工程:水质保持、净化工程,自然驳岸及岸线稳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环湖景观带、环湖自行车道等工程。3)湖面治理工程:包括湖内清表工程,土方挖填平整,湖底净化,防渗处理。如招标方设计调整,以调整后的设计为准。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 2.6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另加质量保修期2年。 2.7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8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监理企业应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4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严格执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监工程(包括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专业资质要求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入围方式确定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5、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建设厅 湘建建[2013]283号文 中的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捌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7.1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4月14日、15日、18日、19日、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或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株洲县政务中心招标投标局窗口办理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④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述所需资料均为有效期内的原件,并提供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在报名后择期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7280252。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北路30号 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15973307156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唐先生电 话:18684531525 |
报名期限: | 2016/4/14至 201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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