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80890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新店镇225线与225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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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如东县新店镇225线与225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已由东政发[2015]2号文批准,并列入如东县新店镇2016年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县补助及地方自筹,发包人(招标人)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xml:namespace>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DDLJL-1标段,本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招标范围为如东县新店镇225线与225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业绩要求:近5年(2011年1月份以来)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下同)的监理任务,以工程的交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部监道路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 ②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5年5月份至2016年4月份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自2015年5月份至2016年4月份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其他要求: A、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监理员具有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员资格,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B、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15年5月份至2016年4月份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自2015年5月份至2016年4月份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至17时,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备。联系人:孙秀娟,联系电话:13813723008。 3.2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购买,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图纸提供电子版,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在招标代理处拷贝。 4、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9:00时,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已经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本工程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潜在投标人未提前通知招标人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招标控制价和资格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dzfcg.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新店镇 联系人:朱剑飞 联系电话:13806270959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 系 人:张贤玉、史隆卿 电话:0513-85156010、18018426113 传真:0513-87690668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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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4/15至 2016/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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