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LF14102420160414FJ0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衙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洪发改审[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洞县衙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址:洪洞县古槐路东侧、体育场西侧 2.3建设规模:县衙建筑面积1300㎡,地下展厅2250㎡,附属用房1934.15㎡,地面工程6160㎡等。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一层。 2.4计划投资: 6411.1万元 2.5监理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洪洞县衙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仿古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内容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时须提供:(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邰卓斌 电 话:0357-6210172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雄鑫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18636770457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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