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牟汶河段堤防工程(二期)道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牟汶河段堤防工程(二期)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牟汶河段堤防工程(二期)道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徂徕山汶河景区堤防道路,北起京沪高速公路,南至颜谢扬水站,沿汶河南北向贯穿整个景区,是片区重要的交通性景观大道,本期为牟汶河段堤防工程(二期)道路工程,工程范围一天门大街-颜谢扬水站路段。 本期工程道路长度9.74公里,宽度38米,两侧绿化带各16米,总宽70米。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及电力土建等施工内容。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牟汶河段堤防工程(二期)为K10+300至K15+817.07; 第二标段:牟汶河段堤防工程(二期)为K15+817.07至K20+041.78。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可配备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各标段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 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供与原件相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5年10月-2016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证明。 报名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网上领取。投标企业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均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交易员证及CA证书,企业信息入库、办理交易员证及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交易中心工程科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9176/6289179。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泉林坝综合楼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薛云逸 电 话:0538-89119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西街73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汪 帅 电 话:13375381707 传 真:0538-8228233 电子邮件:taishan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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