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顷沙镇2015年第二批农村(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沙尾一村、沙尾二村、红湖村、新安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万顷沙镇2015年第二批农村(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沙尾一村、沙尾二村、红湖村、新安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344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对万顷沙镇2015年第二批农村(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沙尾一村、沙尾二村、红湖村、新安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万顷沙镇2015年第二批农村(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沙尾一村、沙尾二村、红湖村、新安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45244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四、总投资:约4040.91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镇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民建村农村主要道路路全长6029米,道路平均宽度2.49米;民兴村农村主要道路路全长4256米,道路平均宽度2.47米;民立村农村主要道路路全长10339米,道路平均宽度2.36米;沙尾一村人家路全长7575米,道路总宽度1-3米;沙尾二村农村主要道路全长193700米,道路总宽度1-3米;红湖村农村主要道路路全长538.2米,道路总宽度2-2.8米;新安村农村主要道路路全长11034米,道路平均宽度2.46米农村主要道路建设。
3、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4、招标控制价:674668.03元(根据概算财评报告中的监理费下浮8%后作为招标控制价)。
各路段将分别结算,以下是各路段计费详细表:
序号 |
路段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建安费(元) |
工程监理费(元) |
1 |
民建村 |
482.10 |
2890063.75 |
81066.29 |
2 |
民兴村 |
258.41 |
1407728.97 |
39486.80 |
3 |
民立村 |
769.49 |
6350685.85 |
171477.86 |
4 |
沙尾一村 |
407.73 |
2607027.75 |
73127.13 |
5 |
沙尾二村 |
1338.13 |
9242866.42 |
238345.07 |
6 |
红湖村 |
25.41 |
170232.31 |
4775.02 |
7 |
新安村 |
759.64 |
4458347.58 |
125056.65 |
专项费用汇总 |
4040.91 |
27126952.63 |
733334.82 |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4 月22 日至2016年4 月2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6年4月27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6年5 月4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F栋综合楼曼尼商务中心)。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4、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自投标报名第一天开始计算:20天。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452446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万顷沙镇2015年第二批农村(民建村、民兴村、民立村、沙尾一村、沙尾二村、红湖村、新安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