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充市清泉坝排涝及水系工程(景观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充市清泉坝排涝及水系工程(景观工程一期)监理已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审批[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均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015] 4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坝片区 。 2.2.建设规模暂定:清泉坝水系景观工程位于清泉坝片区正中央,呈南北向,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72500㎡,红线宽度80–300m。项目从将军路嘉陵江大桥下侧通过提水泵站取水与乙6路、甲5路、甲4路、乙4路、甲3路、甲2路相交,从乙5路下穿底层通过排涝闸泵站排入嘉陵江。水系与相交的道路处设置景观桥,以及景观附属配套服务工程、管线工程和红线范围内道路工程。(1)水系工程。本工程拟在嘉陵江小龙航点上游右岸设取水头部,取水流量约2m3/s采用D1600管道输送至一体化提升泵站经提升后排入水系端部。取水管道总长约600m。景观水体成自北向南自流水系,水面低于规划道路,水面宽度10–30m,水深0.5–1.5m,水系中间设3级跌水,第2、3级跌水之间水域为游船区域。水系于与乙5路交叉路通过钢筋砼箱涵口经闸泵站或自流排入嘉陵江。本工程景观水系底部全部拟采用生态防水毯防渗处理,防渗面积约110000㎡。水系兼顾片区排涝通道,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暴雨时,当水系出口水位低于嘉陵江水位时,开启排涝泵站,强排涝水;其余时间为自流。水系自流箱涵末端设挡水闸2座,防止嘉陵江水位倒灌。本工程末端排涝箱涵尺寸4m×4m,总长度约300m。泵站设综合管理用房和配电间及门卫。(2)景观桥梁工程。水系下穿规划道路处共设景观桥梁6座,基本桥型为梁桥,建筑装饰风格为简欧。水系自北向南下穿规划道路:其中,乙6路处设1号景观桥,桥面面积1116m2,道路面积964m2,桥梁长度31m;甲5路处设2号景观桥,桥面面积1008m2,道路面积1232m2,桥梁长度36m;甲4路处设3号景观桥,桥面面积2046m2,道路面积34m2,桥梁长度66m;乙4路处设3a号景观桥,桥面面积1953m2,道路面积527m2,桥梁长度63m;甲3路处设4号景观桥,桥面面积2002m2,道路面积78m2,桥梁长度77m;甲2路处设5号景观桥,桥面面积2002m2,道路面积78m2,桥梁长度77m;(3)景观及配套服务工程。本工程包含景观土建、景观照明、景观桥梁装饰、景观小品、景观植物配置、配套服务建筑等内容。工程定位为集生态建设、水质安全、康体运动、休闲游憩、观光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共绿地,结合城市雨水收集,构建功能完善的自然排涝系统,模拟自然水系设计为市民提供亲水戏水环境,回归自然洒脱的水岸生活方式。工程从北向南功能分区包含生态湿地观光区、绿色轴线休闲区、活力水岸风情区。工程面积约为272377㎡,水体面积约为92847㎡,园路面积约为19335㎡,绿地面积约为141115.5㎡,配套服务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803㎡,铺装面积约为17276.5㎡,绿地率为85.9%。场地内设计高程与周边路网规划高程顺接,场地内坡比为1:1–1:6。场地内1.8m步道和2.5m骑游道贯穿水系两岸,步道材质分别采用灰色透水露骨料和暗红色透水露骨料,步道与绿道用绿篱植物隔离,不混行。游船码头共设置三处,分布于水系水面270.50高程段落。景观照明建立清晰的灯光层次(庭院灯、草坪灯、水系景观性照明、桥梁光彩等)。景观桥梁装饰风格为简欧,采用花岗石做立面装饰材料。景观小品包括自行车停靠点、座凳、指示牌、警示牌等。植物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全冠幅,以小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的配置方式,形成开敞有序的植物空间,局部空间多采用树阵景观,适当点缀大树,水岸两边以湿地植物为主,增植垂柳。配套服务建筑为简欧风格,按服务半径250m布点,共布置四处公厕,占地面积为1051.2㎡,一处综合管理用房,占地面积为751.8㎡。(4)管线工程。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有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各管网均为水系交叉的道路范围的雨污水管网,进入本工程范围后,由本工程实施,起点和终点以及相应控制标高均与各道路范围雨污水管网相衔接。本工程范围内雨水管总长约300m,污水管总长约820m。工程总投资暂定2.2亿元。 2.3.建设总工期:暂定540个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南充市清泉坝排涝及水系工程(景观工程一期)监理标段,包括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3年以来已完成或在建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投资额为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5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4 月 29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16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 南充市万年东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