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岸豪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沿江路景观设施恢复项目监理 招投标编码:JL0406G16005公告发布日期:2016-04-25 报名开始时间:2016/4/25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4/29 16:00: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53679777联系人:刘妍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桦川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岸豪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沿江路景观设施恢复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桦川县兴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桦川县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406G16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川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岸豪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沿江路景观设施恢复项目监理已由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16]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川县兴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桦川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岸豪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沿江路景观设施恢复项目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桦川县 2.4项目投资额:约3400万元; 2.5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65028平方米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总工期134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承揽至少叁项类型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备查,且要求项目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并提供网站相关证明文件)可查,并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其它网站查询无效,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申请人拟投入其他人员应满足我省监理机构人员数量配备要求:市政(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工作。 3.5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在黑龙江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录入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4月25日至 2016 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详见相关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该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结果告知函。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并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0)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并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1)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承揽至少叁项类型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且要求项目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并提供网站相关证明文件)可查,并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其它网站查询无效,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jsgc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将使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监管。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总监1人、市政(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申请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7.3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7.4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川县兴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桦川县 联 系 人:吴江 电 话:187045466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0号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梁学文、周美艳 电 话:0451-57616177 邮 箱:hljyukun@163.com 日 期: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