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的 长鹿大道及支线道路工程监理(政府采购编号:YXZFCG-20160404、采购代理编号:ZHIPU(CZ2016)CG02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智采字[2016]第0271号)。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湖南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环宇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长鹿大道及支线道路工程监理 2、政府采购编号:YXZFCG-20160404 采购代理编号:ZHIPU(CZ2016)CG028 3、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数量(单位: )预算(万元) C1006长鹿大道及支线道路工程监理详见谈判文件200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3)要求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要求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副本; (5)拟任本次投标项目监理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湖南省相关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配备。 (6)要求投标人按照“永检发【2014】22号”文件,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若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其他要求: (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要求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8、要求投标人按照“永检发【2014】22号”文件,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的1、6项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 月 4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B150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16 年5 月 4 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9 :30(北京时间),地点为 ,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县环保局7楼)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13507353176 地 址: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小姐 电 话: 0735-2231386 地 址: 郴州市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B1507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永兴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735-55275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永兴县干劲路支行 帐 号:9430 0301 0004 3688 96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5-5998957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